诸君,请仔细听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你一不小心摸到了女孩的手,女孩反手给你一个巴掌痛斥你占我便宜,在这种老脸丢尽的情况下,你该如何反击?
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初代八尾组织成员,先来看看他们是怎么回答的。
“我会握住她的手——‘如果可以的话,就让我一直占这个便宜好了,占一辈子。’”总编大叔潇洒地吐出青色烟圈。
果然很符合他儒雅大叔的形象,温暖的情怀里带着火焰般的明骚。
野间寺恶狠狠地回答说:“老子在乡下吃豆沙包不要钱的,摸你手怎么了?”
emmmm....
果然是个爱吃豆沙包的暴力流氓,还好没什么文化,不过蛮符合他的气质,长着一副坏坏的痞样,紫色的眼眸和金子般耀眼的头发倒也很难让女孩产生怒意。
伊树泽豪咳了两声,先对他的女朋友池田桃子说:“先说好,我说完了不许打我。”
池田桃子点了点头说好。
“我会把拉着女孩的手放在我的JJ上,然后对那个女孩说现在是你占我便宜,给钱给钱.....”
‘啪’的一声,意料之中,池田桃子果然把他揍了一顿,果然这种又贼贱又花心的家伙会被女朋友一天一顿打,我忽然很同情池田桃子,下手重点别累着。
最客观的评价来自4号,她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老娘可没有占你便宜。”
果然玩赌博的心都脏,在她眼里万物平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她面前的作用还不如一本《德州扑克玩法》重要。
“那么?如果是首领的话....会怎么回答。”声音来源于黑暗中的2号。
抱歉,我不会回答这种智障问题的。
在我身上是不可能发生一不小心摸到女孩手这种蠢事,与大众隔离是我有生以来的习惯,只要不是女孩主动牵着我的手,我这辈子大概都不会主动牵起一个女孩的手,除了那个女孩之外。
然而事实再次证明,不要随随便便立flag,当年美男子潘安为自己的好基友石崇写下著名的诗句——“白首同所归。”
诗意简单的来说就是我死也要和你死在一起,结果写诗不久后,晋朝时期的中书令看上了石崇的小老婆绿珠打算将其占为己有,但明着抢过来又丢了自己中书令的面子,于是他便心生一计,假传诏书逮捕石崇,在抄家的时候他发现了以前曾经用鞭子打过他的潘安,便冷笑说老弟,这么巧你也在这,择日如不撞日,和你兄弟一块上路吧。
于是潘安和石崇一起被处死,‘白首同所归’这句诗也被后人称其为历史中著名的flag。
所以饭可以乱吃,flag不能乱立。
站在我身边的夏目千绘的小手紧紧拉着我的手,一刻都不肯松开。
许多目光凝聚在我的身上,让我差点倒了下去,之所以没有倒下去是因为这个章节是与正文内容完全无关的中秋节狗粮篇,设定什么的也要随着剧情改变。
我第一次明白了牵着女孩的小手是种怎样的感觉。
如果对方是你喜欢的女孩,你大概会在牵手的一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只剩彩色的她。
柔弱无骨、温暖真实、心神荡漾都可以用来形容牵手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只为了一个形容词存在——幸福。
如果你也有喜欢的女孩的话,也去试着牵牵看吧,如果害怕挨打的话请把这篇章节开头重新看一遍,套路是——装作不经意间碰到她的手。
如果会被打的话,之前所说的理由请随便选一个。
说实话总编大叔的解释很赞,如果你颜值还算不错的话,花好月圆也说不定哦,如果你长得一副坏坏的样子,请选择野间寺的方法,一定要霸气一点,霸气的男孩还是蛮能吸引女孩注意力的。
如果你选择伊树泽豪的说法,请提前准备好一副棺材。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轻小说作家肚子里的套路比天上的星星还多,中秋节快到了,送月票.....哦不,送月饼的时候乘机摸摸看她的小手吧。
“他就是我的男朋友。”夏目千绘清澈甜美的声音通过扩音喇叭传到校园的每一处角落。
公开处刑啊喂!请给我打个马赛克!
很快兴奋的人群变得骚动,人群中不断传来议论纷纷的声音。
“天呐!原来夏目千绘网传的绯闻男友就在咱们学校啊。”
“好羡慕那个小子。”
“恐怖如斯!恐怖如斯!”
“没想到我暗恋已久的女神竟然早已名花有主,真是念天地之悠悠独苍然而涕下!”
“为新王的诞生献上....哦抱歉,走错了片场。”
总之议论声越来越嘈杂,我回过头看了一眼石岛茉莉,石岛茉莉只是淡淡地微笑着,并没有太大的动作,看样子已经默认了我和夏目千绘的情侣关系。
明明是个病娇,却没有任何动作,真令人感到意外。
“接下来的嘉宾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不仅熟悉,我想这名女性作家应该会是不少男孩子的梦中情人。”栗**孩接过话筒,并且卖了一个很大的关子。
果然,大部分男生都翘首以望,就连正在忙着烤鹿肉的社团成员都丢下焦黑的鹿肉跑了过来。
“她就是被轻小说界誉为‘女王’的超人气作家.....”栗色头发女孩缓慢地说。
议论声再次从下方传来。
“不会吧,难道说是石岛茉莉?”
“怎么可能是石岛茉莉,她可是超人气作家唉!她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肯定是某个和‘女王’同名的作家吧。”
“嗯嗯。”众人均点头附议。“是啊,是啊,要怎么说石岛茉莉出现在这里都太让人吃惊了吧。”
“不可能....这不可能!”一位吃瓜群众大声吼着,“这不可能,她不可能是石岛茉莉!”
喂.....你瞎激动什么啊!石岛茉莉吃你家大米了么?
话说为什么文风会突然变成二流网络套路文啊,大概类似主角发现了一柄神器,众人议论纷纷说能拔起它的一定是盖世英雄,然后各种牛逼人物自信满满地走上来拔剑并且在拔剑之前立下各种flag,总体就是我要是拔不出我就舍弃XX之名,甚者更要主动去吃屎,智障程度令人难以想象。
然后弱不禁风的男主角走上去说要不我来试试吧,大家各种冷嘲热讽,说不可能这不可能,就凭你,再过几百年吧之类的,再有甚者激动的大骂你大爷的,你也不看自己几斤几两就来拔剑,悲愤程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男主角挖了他家的祖坟。
然后男主角轻描淡写地拔出宝剑,面无表情地说‘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嘛’。
大家惊奇的脸色仿佛刚吞下几斤狗屎,然后齐声赞叹主角的牛逼,‘此子竟然恐怖如斯!日后必成大器!’
我忽然想起了石岛茉莉曾经对我说的话:“如果写套路文的话,大概一年之内我可以写出十本书吧。”
“你哪里来的自信?”当时的我问道。
“只要紧跟潮流就好了嘛,大家喜欢看什么就写什么,只要能卖出去,管它难不难吃,反正读者吃的开心就好,这是推特的创始人说的原话啦,既然你们喜欢吃垃圾食品,我们就造垃圾食品。”
“请不要用喂大粪的语气说这段话。”
“所以我最讨厌烂俗的快餐套路文了。”石岛茉莉说。“但是为了挣钱,只能侮辱读者的智商,而且也没必要那么愤世嫉俗嘛,存在即合理,有人喜欢高雅的贝多芬,有人喜欢动次打次,有人喜欢喊麦什么的,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视角、心态、环境,对一件事情当然有不同的结论。”
“当然,喜欢喊麦的都是**,没有例外。”
“喂,你这么说会被读者骂的。”当时的我赶紧劝导她。
“骂就骂呗,作为一名作家,还能害怕小喷子不成,让它喷,喷的好我还能把这个梗写进书里面。”
“再说了,编辑也要求过我顺应着潮流而写,性转风靡就写性转,妹控风靡就写妹控,小黄文泛滥打打擦边球,人就是这样,总会不知不觉间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
石岛茉莉撩了一下头发:“但其实我蛮感谢网络文学的,它开启了全民写作的时代,为很多拥有文学梦想的孩子们提供了平台。虽说有些作者手里的作品会遭人唾弃,有的作者随着大潮流成为了大佬,放弃心中温柔的故事转而写爽文。但有的作者却坚持着创作的生命力,不断地阅读思考着,以便有一天写出埋在心中的伟大故事。”
“这是一个时代,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个时代没有弱人,只有弱者。”
“可有些读者却不这么认为哦。”我出声提醒。
“的确,读者远比作家更骄傲,他们拥有着自己的思想,由着自己的处事方式。他们的年龄不同,但却都在度过漫长岁月。作为一名良心的作家,会为他们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会教会他们如何成长,如何热血地反抗命运,而不是教会他们安心理得地腐朽。”
“可有些读者就是为了爽而爽啊。”
“爽文无非撩拨人们心中的欲望,追求无知无畏的畅**和优越感,万千爽文背后大多都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因为不讲究文学性艺术性所以阅读起来相当轻松。”
“可轻小说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读者感到轻松啊,读者就是为了爽而爽呀。”
“那爽完之后又剩下什么呢?”石岛茉莉叹气。
“生活里是没有爽文中的金手指的,生活里只有无尽曲折的命运,能抵抗命运的只有读者自己,文学作家要教给读者们的东西,会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上指点迷津,陪伴着他们冲破迷雾找到阳光。”
『如果你的梦想是拿到诺贝尔文学奖,那你就可劲牛逼吧,这是你的梦想,值得你牛逼,就算到了最后你没有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你也要可劲牛逼,因为别人都不敢,你敢!
“所以写作这条路上,没什么好害怕的啦,拿起纸笔,描绘属于你自己的梦,总有一天你的梦会让这个世界变得很美很美。』
“所以说,文学作家天川南,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愿意放弃文学梦想而转写商业文么?”石岛茉莉把话题丢给了我。
该怎么回答呢?
当然不会吧.....
如果网络作家是森林中的树木,我愿意成为最平凡的那一棵,不骄不躁汲取着雨水长大,为来到这片森林的读者提供暂时的遮荫处。
如果文学作家是天上数不尽的繁星,我愿意成为最平凡的那一颗,安静而又孤独地璀璨着,为在黑暗中行走的读者照亮前行的路。
就像石岛茉莉所说的那样,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今天也要为了写出心中的美好故事而努力奋斗!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无论是轻小说还是文学作品。
但如果这章就这么结束的话未免落了俗套。
所以,为了不导致这篇章节陷入二流网文套路,我跳下舞台一脚踢飞了众人中叫嚷最欢的那一个。
“去你妈的恐怖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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